主页 > imtoken国内下载 > 比特币“分叉”引发比特币现金纠纷法院裁决:发行等量比特币现金拒绝赔偿损失

比特币“分叉”引发比特币现金纠纷法院裁决:发行等量比特币现金拒绝赔偿损失

imtoken国内下载 2023-02-27 06:24:30

8月16日,海淀法院公布首例比特币现金纠纷案比特币交易提现被驳回,裁定北京乐酷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乐酷达”,OKCoin的运营方)向冯先生的注册账户38.7480发行比特币。现金,同时驳回冯先生的损失赔偿请求。

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梳理发现,这是一起投资者诉称“比特币提现‘收款’按钮消失,要求OKCoin赔偿无人认领期间BCH价格下跌损失的案例”。期间”,而OKCoin则表示“已尽最大努力告知和引导责任”争议。

起源于比特币分叉

2017年8月1日,BCC(Bitcoin Cash,比特币现金)诞生,不仅带来了虚拟货币IFO的新方式,也带来了OKCoin等交易平台的新机制。

BCC临近之际,OKCoin于2017年7月18日发布公告,提示时间节点2017-07-30~2017-08-02(预计)比特币可能出现分叉比特币交易提现被驳回,交易平台将暂停部分功能,包括停止比特币的存取款。 他还表示,如果比特币被拆分为一种或多种比特币,OKCoin将根据所有权将所有拆分后的比特币提供给所有客户,并逐步推出所有新型比特币的交易。 如分叉过程中出现价格异常,OKCoin可能会暂停交易。

2017年7月25日,OKCoin发布了三份关于比特币和BCC的公告。 1、如果您在2017年8月1日20:20之前在您的账户中持有BTC,我们将根据您的所有权向您提供等量的BCC,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发放到您的账户中。 二、自2017年7月31日00:00至2017年8月3日00:00,为防止比特币充值或提现被回滚和重放攻击,我们将停止比特币充值和提现,在为了方便您的交易,我们建议您提前充值比特币,以防止因意外的市场情况而导致您无法交易的情况。 3、为防止重放攻击在转出BTC时丢失BCC,或在转出BCC时丢失BTC,OKCoin币行需要进行一些技术测试,恢复提现时间可能会提前或延迟。

2017年8月1日,OKCoin银行发布《OKCoin银行关于BCC快照及收款的公告》,称:“OKCoin银行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8月1日20:20进行账户快照,并根据BTC权益履行到账户。记账……所有收到的BCC将直接转入您的OKEx现货账户……”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试图在OKCoin官网打开有关此公告的消息,但点击后,直接跳到公告列表,打不开。

本案另一主角冯先生于2016年11月1日在乐酷币网注册了个人账户,2017年1月12日至同年11月27日期间,冯先生未进行任何其他比特币交易。 比特币交易,始终持有 38.7480 个比特币。 如您满足“2017年8月1日20时20分之前账户持有BTC”的条件,乐库达公司将根据前述公告内容向冯先生发行等额比特币现金。地点。 但此后,冯先生一直无法通过其OKCoin账户收到相应的比特币现金(BCC)。

海淀法院称,冯先生按照比特币现金提现公告提取比特币现金时,发现网页上的“领取”按钮不见了。 收不到比特币现金后,冯先生曾多次与乐库达沟通,但对方至今未给他应得的比特币现金。

协商未果后,冯先生将北京乐酷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价款损失16万余元。

OKCoin:已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和引导用户

2018年8月6日,OKCoin银行发布《关于比特币分叉引发投资者诉讼案件审理的回应》,称:OKCoin银行将允许用户接收BCH最长四个月,并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和引导用户. 在四个月的申领期内,平台99.9%的用户都收到了相应的BCH,但这名用户已经很久没有收到了。 OKCoin了解情况后表示,仍愿意为用户提供帮助,领取交易所存放的38.748个BCH。 OKCoin暂停服务系不可抗力因素,也是对国家监管部门通知和指导的积极响应。 期间BCH价格下跌属于市场波动的正常结果,OKCoin不承担任何责任。 但用户建议OKCoin按BCH最高价补差价。 OKCoin认为这种无理要求是恶意敲诈,遂将此案告上法庭。

值得注意的是,冯先生以“无人认领期间BCH价格下跌”为由,提出要求OKCoin按BCH最高价进行赔偿,并退还超过其应得的BCH数额.

对此,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,比特币在合同法上属于交易标的,具有应受法律保护的“民事利益”。 冯先生的主张有合同法依据。 但原告(冯先生)主张赔偿比特币价格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,法院不予支持。

最终,海淀法院判决乐库达向冯先生的注册账户发放了38.7480比特币现金,驳回了冯先生的赔偿请求。

并且在评论的最后提醒,由于比特币技术发展路径的差异,比特币现金(BCC)于2017年8月1日在比特币(BTC)“分叉”的基础上被“挖出” ). 库达的承诺是这一众所周知的事实在其现场服务中的必然反映。 普通人可以合法持有比特币等虚拟商品,但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。 我国现行政策禁止比特币等虚拟商品与法定货币进行兑换。 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主管部门先后于2013年12月和2017年9月发布通知,指出比特币不具有法定补偿、强制等货币属性,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。 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计价产品或服务,不得买卖比特币或将比特币用作中央对手方; 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、代币与“虚拟货币”之间的兑换业务,不得买卖或担任中央对手方。 买卖代币或“虚拟货币”不得为代币或“虚拟货币”提供定价、信息中介等服务。